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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典型巨额亏空的背后

2000-10-3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电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郑百文”)去年以来濒临关门歇业,有效资产不足6亿元,而亏损超过15亿元,拖欠银行债务高达25亿元。目前企业生死两难,2000多名员工生活难以为继。

一个昨天还号称“全国商业批发行业龙头老大”、“国企改革一面红旗”的先进典型,为什么这么快就跌落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

一年间从上市企业100强沦为亏损企业

郑百文的前身是一个国有百货文化用品批发站。199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郑百文成为郑州市的第一家上市企业和河南省首家商业股票上市公司。郑百文称:1986———1996年的10年间,其销售收入增长45倍,利润增长36倍;1996年实现销售收入41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70万元,这些数字当时均名列全国同行业前茅。按照郑百文公布的数字,1997年其主营规模和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深沪上市的所有商业公司中均排序第一,进入了国内上市企业100强。

然而,衰败似乎就发生在一夜之间。在被推举为改革典型的第二年,郑百文即在中国股市创下每股净亏2.54元的最高纪录,而上一年它还宣称每股盈利0.448元。1999年,郑百文一年亏掉9.8亿元,再创沪深股市亏损之最。

唬人一时的“郑百文经验”把银行牢牢套住

导致郑百文迅速膨胀的直接因素是郑百文家电公司曾与四川长虹和原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之间建立的一种三角信用关系,其基本内容是:郑百文购进长虹产品,不须支付现金,而是由原建行郑州分行对四川长虹开具6个月的承兑汇票,将郑百文所欠货款直接付给长虹,郑百文在售出长虹产品后再还款给建行。

这种模式1996年起步后业务量一路攀升,1997年,建行为郑百文开具承兑总额突破50亿元,郑百文一举买断长虹两条生产线的经营权。然而事实很快表明,在现阶段市场信誉普遍较低的背景下,这种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制约关系的银企合作,很容易成为空手道,最终的风险都转嫁给了银行。一方面,银行无法保证郑百文能按承兑的期限把货卖完;另一方面,即使按时卖完货,郑百文也把货款大量挪作它用。

资不抵债的郑百文生死两难

按《公司法》规定,企业不能清偿债务就应该破产。可郑百文却至今没有进入破产程序。1999年12月,在有关方面的斡旋下,郑百文欠建设银行的20多亿元债务被转移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作为专门为清理不良资产而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对接收的债权,既可进行资产重组,也可申请破产清算。资产重组是指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引进优质资产使企业起死回生。

信达方面要求,郑百文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信达的资产回收数额不低于6亿元,即最大股东郑州市政府要拿出6亿元可变现良性资产注入郑百文。按照这一比例,信达公司的资产回收率只有28.2%。而郑州市政府认为,郑百文资不抵债完全是企业行为,银行的资产风险理应由银行自己承担。

由于最大股东未能在信达规定的期限内拿出被认可的重组资产,今年3月3日,信达公司一纸诉状把郑百文告向法院,申请郑百文破产还债,成为目前我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首例破产申请。后来人们发现,法院根本就没有受理。据了解,郑州市中级法院在接到信达的破产申请后,第一个反应是,上市公司申请破产在全国尚属首例,非同小可。另外,从手续上讲,信达提供的材料也不完备,暂不能受理郑百文破产案。

目前,有关各方又在就新的资产重组方案进行秘密磋商。

一些经济专家认为,目前的中国股市已给人造成印象,企业一上市就是“能上不能下”的终身制。这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亏损面逐渐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郑百文是破产还是重组倒在其次,规范破产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才是更为重要和紧迫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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